泸州市江阳区张坝桂圆林旅游区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张坝桂圆林公园项目招商公告
泸州市江阳区张坝桂圆林公园各商售网点为我公司受托经营的国有资产,为有效利用资源,助力张坝桂圆林景区旅游发展、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拟采用招商方式引进具有优质经营能力的社会力量投资本项目运营管理。现诚邀广大有意向、有实力且符合本公告准入要求的商家报名参与。
一、场地概况
项目名称 |
场地位置 |
房屋面积 |
专属区类型 |
专属区面积 |
备注 |
北门商售点 |
江阳区林海中路1号3号楼1层 |
4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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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镜湖服务区 商售点 |
张坝公园小镜湖服务区 |
22㎡ |
室外院坝 |
约1000㎡ |
两个木亭子 |
桂水商售点 |
桂水站观光车点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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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亭子 |
南门商售点 |
江阳区林海中路1号83号楼1层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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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公园商售点 |
东门停车场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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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亭子 |
滨一商售点 |
滨江路自行车租赁点(乐学站)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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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房屋 |
滨二商售点 |
滨江路自行车租赁点(乐动站)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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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房屋 |
自助售卖机点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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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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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使用费 |
二、经营内容
本次公开面向社会招商的经营项目以景区内七个商售网点和八台自助售卖机点位为核心,在原划定专属区域,以现状提供给意向商家,由商家根据双方确认的方案,投资进行零售、特色小吃、简餐、茶歇等商业活动。
三、经营期限
本项目提供场地现状进行零售、批发、特色小吃、简餐、茶歇等经营期限为5年。
四、招商底价
(一)“商售网点及自助售卖机点位”项目房屋租金及场地使用费招标底价196800元/年,免租期6个月,在三年内用完(拟第1年三个月、第2年两个月、第3年一个月)。
(二)如果意向商家能提供其他可行的、有建设性的互利合作和收益分成方案,经招商方审议确认,招商底价可以不受上述要求限制,具体合作方案另行协商确定。
五、招商公告发布方式
本次招商公告在泸州兴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xytzjt.cn)、张坝桂圆林网站(www. zbgyl.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投资人应具备条件
(一)从事零售、批发、特色小吃、简餐、茶歇等综合经营3年(含)以上;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相关其他要求
(一)具备营业条件的时间
“商售网点及自助售卖机”项目合作协议签订后3个月完成所有投资,因办理资质许可时限耽搁的时间不计入本项时间。
(二)报价
本次招商房屋租金及场地使用费采用二段式总价报价。场地租金及使用费1至3年XXX元/年、4至5年XXX元/年。此房屋租金及场地使用费为向招商方缴纳的该项目经营的租金,启动项目改造及硬件投入、运营费用、应向国家缴纳的税费、保险、参选人的合理利润以及场地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均由参选人自行负责。
(三)经营要求
1.运营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依法自主运营、自负盈亏、并自觉接受市、区相关部门的行业管理和运营财务、安全等综合监管。
2.运营方应依法取得相关资质,不得改变项目规定的招商用途,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经营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3.运营方应强化经营管理,创新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认真研究并制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对管理服务中重点、难点及风险预测要有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4.经营服务对象
全社会消费者。
5.服务内容
运营方应为社会消费者提供专业的零售、特色小吃、简餐、茶歇等服务。同时,运营方开展经营活动时,应当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6.管理和服务人员聘用
管理和服务人员由运营方根据自身需求,结合行业标准配备,所有工作人员由运营方依据规定条件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签定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并为聘用人员交纳法定保险费用。
7.财务管理
运营方实行财务独立,自负盈亏,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账目清楚、记账规范、符合规定。政府补贴资金应设立专帐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运营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市场水平的、公开透明的收费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收费许可,并对外公示。运营方在合同期内要科学、合法运营,运营合同期内的债权债务均由运营方自行负责。
8.设备设施责任
本次招商项目提供的房屋及专属区域以现状交付,对现状交付中包含的现存设施设备,统一移交至运营方负责管理和维护维修,运营所需设备设施由运营方自行提供,新增设施或损坏更新由运营方负责投资。在合同结束后,运营方应无偿将建成的全部固定资产(不可移动资产如地墙面或移动后影响房屋结构的)移交招商人。
9.安全管理责任
运营方为安全责任主体,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全面承担安全管理责任。运营方要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管理工作职责,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入住对象的生命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
10.特殊义务
(1)鉴于本次招商项目提供的房屋及专属区域为国有资产,不得擅自修改房屋结构,不得擅自在本项目招商范围内进行硬质改造,不得擅自构建地面构筑物,确实需要的提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规范的设计及施工方案,经招商方同意后才可施工;
(2)政府安排有关方面人员到场调研、参观和学习交流等活动,运营方必须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积极予以支持和配合。
(3)开展经营项目必须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前提,不得破坏周边古树等资产,非经招商方同意不得随意在张坝桂圆林公园内开展其他经营活动。
(4)本次招商招租后,景区不再自营商售网点,承租人承租后必须按景区要求将商售网点开放营业,而且需对景区各商售点现库存的饮料、袋装食品、其它商品等按进价一次性接手处理,帮助景区减少相关损失。
11.运营优惠政策
参照国家、省、市已出台的相关行业扶持政策(如有)。
12.政府监管
(1)泸州市江阳区张坝桂圆林旅游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对招商项目运营的监管,确保该项目经营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提升综合水平。
(2)运营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恪守行业自律规范,无条件接受并服从政府部门的行业管理,合法经营。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整改;具有下列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并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擅自变更法人代表或运营方;擅自改变经营范围;损毁设施或改变设施用途,无法保障相关设施、设备正常运转;违反有关规定乱收费;无法保障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发布虚假广告骗取钱财;以招商项目的名义进行非法融资;管理松懈,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八、报名
(一)时间: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6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00—17:30。
(二)地点:泸州市江阳区张坝桂圆林旅游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泸州市江阳区张坝景区西门综合楼3楼)。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联系人:陈女士 手机:15182509524
(五)报名资料:报名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九、递交招商资料
(一)参选保证金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参选企业,须提供本项目参选保证金: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交款单位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泸州市江阳区张坝桂圆林旅游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阳支行
账 号:201 0200 0001 62636
2.参选企业必须按照上述交款方式,从企业基本账户缴纳参选保证金,否则报名无效。若以其他交款方式(如现金存款方式)或非指定银行账号办理的一律不予接受,将被视为无效报名。入选单位确定签订合作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泸州市江阳区张坝桂圆林旅游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全额无息退还未中选单位的参选保证金。
(二)参选资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格式参照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格式参照附件3);
4.参选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格式参照附件4);
5.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5);
6.报价书(格式参照附件6);
7.针对本项目提供有针对性的《参选人既往运营业绩总结》《参选人拟投泸州市江阳区张坝桂圆林公园商售网点及自助售卖机点位项目运营工作方案》;
8.本企业的优势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所有资料需加盖公司鲜章,否则报名无效。
(三)递交要求
1.2021年1月20日17:30前(工作时间内),交到泸州市江阳区张坝桂圆林旅游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泸州市江阳区张坝景区西门综合楼3楼)。
2.装订成册。
3.密封递交。
十、确认程序、方式、要求
(一)组建工作小组、评审:找上人组成招商评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公司及有关专家组成,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对参选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在此期间,参选企业可以对参选资料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对参选企业的参选资料进行审查和现场考察(如有必要);
3.负责对参选企业的《参选人既往运营业绩总结》《参选人拟投泸州市江阳区张坝桂圆林公园项目招商运营工作方案》及优势条件进行交流、审查、确认,按照《泸州市江阳区张坝桂圆林公园项目招商评审标准》规则进行综合打分;
4.工作小组根据打分情况,编制《泸州市江阳区张坝桂圆林公园项目招商评审报告》,得分最高为招商成交第一候选人,得分第二名为第二招商成交候选人,经程序汇报公司确定招商合作单位;如因第一成交候选人未能按时签约由第二成交候选人递补。
(二)公示
所有参选人的招商评审结果等在泸州兴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xytzjt.cn)、张坝桂圆林网站(www. zbgyl.com)、张坝桂圆林公司“醉享张坝”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告。
(三)发放成交通知书:向拟合作企业发出《泸州市江阳区张坝桂圆林公园商售网点及自助售卖机点位项目招商合作成交通知书》;
(四)缴纳履约保证金:收到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单位应向泸州市江阳区张坝桂圆林旅游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商售网点及自助售卖机点位”项目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否则取消中选资格并不予退还参选保证金。
(五)合作协议签订。
(六)实施改造并具备运营条件:招商合作成交单位在承诺的时间内完成设备设施投入、人员选聘、资质领取等,经验收合格、具备营业条件后无息退还参选保证金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未完成或中途不履行承诺的,其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附件:1参选企业应提交资料
泸州市江阳区张坝桂圆林旅游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