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张坝桂圆林旅游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坝桂海游泳池项目招商公告
泸州市江阳区张坝桂圆林公园桂海游泳池项目为我公司受托经营的国有资产,为有效利用资源,助力张坝桂圆林景区旅游发展、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拟采用招商方式引进具有优质经营能力的社会力量投资本项目运营管理。现诚邀广大有意向、有实力且符合本公告准入要求的商家报名参与。
一、场地概况
(一)项目位置: 江阳区茜草镇张坝桂圆林景区滨江路体育公园桂海游泳池。
(二)场地面积:
项目名称 |
场地位置 |
建筑物面积 |
类型 |
泳池面积 |
张坝桂海 游泳池 招商项目 |
办公用房 |
518㎡ |
室内 |
/ |
室外部分 |
2414㎡ |
室外 |
儿童泳池115.5㎡ 成人泳池1250㎡ 公共区域1048.5㎡ |
二、经营内容
该项目自建成后一直处于营业状态,本次公开面向社会招商的经营项目围绕景区桂海游泳池,在原划定专属区域,以现状提供给竞租商家,由中标商家根据双方确认的方案,于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游泳池经营季节,打造一个将游泳健身、培训教学、休闲娱乐、棋牌茶榭、简餐于一体的综合性的旅游休闲健身场所。
三、经营期限
本项目办公用房及室外场地、室外泳池、淋浴间等是配套项目,整体打包出租,提供场地现状进行游泳健身、培训教学、休闲娱乐、棋牌茶榭、简餐等综合经营期限为5年。
本项目每年场地使用费分为游泳池经营季节场地使用费和其他时段经营场地使用费两个部分
(一)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为游泳池经营季节,正常开放经营。
(二)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其他时段,需要开放经营的,必须提前提出书面方案,经同意后另行签署补签协议,重新约定每年其他时段经营租赁费用。
四、招商底价
(一)本配套项目场地使用费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游泳池经营季节招标底价150000元/年,第2年起每年使用费按3%递增。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其他时段需要开放经营的,必须提前提出书面方案,经同意后另行签署补签协议,重新约定每年其他时段经营使用费用。
(二)如果意向商家能提供其他可行的、有建设性的互利合作和收益分成方案,经招商方审议确认,招商底价可以不受上述要求限制,具体合作方案另行协商确定。
五、招商公告发布方式
本次招租公告在张坝桂圆林网站(www. zbgyl.com)、张坝桂圆林公司“醉享张坝”微信公众号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投资人应具备条件
(一)从事过游泳健身、培训教学、休闲娱乐、棋牌茶榭、简餐等项目经营1年(含)以上优先,满足一项即可;
(二)具有自行完善办理游泳池经营所需相关资质证件,自然人中标的,需在5个月内办理完毕;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刑事责任的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优先;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优先;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优先;
(七)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优先;
(八)满足法律、行业及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项目运营要求
(一)具备营业条件的时间
本项目游泳池经营季节合作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首期投资,因办理资质许可证件耽搁的时间不计入本项时间。
(二)报价
每年游泳池经营季节配套项目场地使用费采用二段式总价报价。
1、租赁第1年年使用费为XXXXXX元。
2、租赁第2年起,每年年使用费按3%递增;第二年使用费为XXXXXX元;第三年使用费为XXXXXX元;第四年使用费为XXXXXX元;第五年使用费为XXXXXX元。
以上游泳池经营季节配套项目场地使用费为承租方向招商方缴纳的该项目游泳池经营季节的场地使用费,启动项目改造及硬件投入、运营费用、应向国家缴纳的税费、保险、参选人的合理利润以及场地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气费等均由参选人自行负责。
(三)经营要求
1、运营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依法自主运营、自负盈亏、并自觉接受国家、市、区等相关部门的行业管理和安全等综合监管。
2、运营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应依法取得相关资质,不得改变项目规定的招商用途,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经营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3、运营方应强化经营管理,创新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认真研究并制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对管理服务中重点、难点及风险预测要有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四)经营服务对象
全社会消费者。
(五)服务内容
运营方应为社会消费者提供专业的游泳健身、培训教学、休闲娱乐、棋牌茶榭、简餐等服务。同时,开展经营活动时必须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
(六)管理和服务人员聘用
管理和服务人员由运营方根据行业经营要求和自身需求,结合行业标准配备,所有工作人员由运营方依据规定条件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签定劳动合同,办理健康证及相关职业技能证件,支付劳动报酬并为聘用人员交纳法定保险费用。
(七)财务管理
运营方实行财务独立,自负盈亏,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账目清楚、记账规范、符合规定。政府补贴资金(如有)应设立专帐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运营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市场水平的、公开透明的收费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收费许可,并对外公示。运营方在合同期内要科学、合法运营,运营合同期内的债权债务均由运营方自行负责。
(八)设备设施责任
本次招商项目提供的建构筑物及专属区域以现状交付,对现状交付中包含的现存设施设备,统一移交至运营方负责管理和维护维修,运营所需设备设施由运营方自行提供,新增设施或损坏更新由运营方负责投资。在合同结束后,运营方无偿将建成的全部固定资产(不可移动资产如地墙面或移动后影响房屋结构的)移交招商人。
(九)安全管理责任
运营方为安全责任主体,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全面承担安全管理责任。运营方要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管理工作职责,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服务对象的生命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
(十)特殊义务
1、鉴于本次招商项目提供的配套建构筑物及专属区域为国有资产,不得擅自修改房屋结构,不得擅自在本项目招商范围内进行硬质改造,不得擅自构建地面构筑物,确实需要的提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规范的设计及施工方案,经招商方同意后才可施工;
2、政府安排有关方面人员到场调研、参观和学习交流等活动,运营方必须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积极予以支持和配合。
3、开展经营项目必须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前提,不得破坏周边古树等资产,非经招商方同意不得随意在张坝桂圆林公园内开展其他经营活动。
(十一)运营优惠政策
参照国家、省、市已出台的相关行业扶持政策(如有)。
(十二)政府监管
1、泸州市江阳区张坝桂圆林旅游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对招商项目运营的监管,确保该项目经营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提升综合水平。
2、运营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恪守行业自律规范,无条件接受并服从政府部门的行业管理,合法经营。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整改;具有下列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并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擅自变更法人代表或运营方;擅自改变经营范围;损毁设施或改变设施用途,无法保障相关设施、设备正常运转;违反有关规定乱收费;无法保障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发布虚假广告骗取钱财;以招商项目的名义进行非法融资;管理松懈,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八、竞租报名
(一)时间: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14日(北京时间),每天9:00—12:00,14:00—17:30。
(二)地点:泸州市江阳区张坝桂圆林旅游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泸州市江阳区张坝景区西门综合楼3楼)。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联系人:陈女士 手机:15182509524
(五)报名资料:报名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
1、以公司名义报名的,需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等。
2、以自然人名义报名的,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递交招商资料
(一)参选保证金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参选企业,报名时须交纳本项目参选保证金: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交款单位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泸州市江阳区张坝桂圆林旅游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阳支行
账 号:201 0200 0001 62636
2、未入选单位或自然人参选保证金于中标结果公告后1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入选单位在合作合同签署后可以申请参选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二)参选资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格式参照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格式参照附件3);
4、参选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格式参照附件4);
5、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5);
6、报价书(格式参照附件6);
7、针对本项目提供有针对性的《参选人既往运营业绩总结》(格式参照附件7);
8、《参选人拟投泸州市江阳区张坝桂圆林公园桂海游泳池项目运营工作方案》(格式参照附件8);
9、本企业的优势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格式参照附件9)。
注:(1)承诺函后必须附承诺函内要求的证明材料及名单;
(2)公司参选的所有资料需加盖公司鲜章。
(三)递交要求
1、参选资料于开标会议上现场密封提交,开标时间拟定为2021年4月16日09:00--10:00,参选方于08:50前到场,如遇特殊情况时间需要更改的,招商方提前通知参选方,开标地点为泸州市江阳区张坝桂圆林景区西门综合楼3楼会议室。
2、所有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3、现场密封递交,经招商方质检部门检查后方可打开。
十、确认程序、方式、要求
(一)组建工作评审小组:
招商方组成招商评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公司及有关专家组成,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对参选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在此期间,参选企业可以对参选资料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对参选企业的参选资料进行审查和现场考察(如有必要);
3、负责对参选企业的《参选人既往运营业绩总结》《参选人拟投泸州市江阳区张坝桂圆林公园桂海游泳池项目招商运营工作方案》及优势条件进行交流、审查、确认,按照《泸州市江阳区张坝桂圆林公园项目招商评审标准》规则进行综合打分;
4、评审小组根据打分情况,编制《泸州市江阳区张坝桂圆林公园项目招商评审报告》,得分最高为招商成交第一候选人,得分第二名为第二招商成交候选人,经程序汇报公司确定招商合作单位;如因第一成交候选人未能按时签约由第二成交候选人递补。
(二)中标公示
所有参选人的招商评审结果在张坝桂圆林网站(www. zbgyl.com)、张坝桂圆林公司“醉享张坝”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告。
(三)发放成交通知书:
向拟合作企业发出《泸州市江阳区张坝桂圆林公园张坝桂海游泳池项目招商合作成交通知书》;
(四)交纳履约保证金:
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应向泸州市江阳区张坝桂圆林旅游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交纳履约保证金: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否则取消中选资格并不予退还参选保证金。
(五)合作协议签订。
(六)实施改造并具备运营条件:
招商合作成交单位在合作协议承诺的时间内完成设备设施投入、人员选聘、资质证件办理等,未完成或中途不履行承诺的,招商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附件:
1、参选企业应提交资料模板
2、泸州市江阳区张坝桂圆林公园项目招商评审标准表
泸州市江阳区张坝桂圆林旅游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