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桂水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物资竞拍公告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泸州市江阳区桂水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设备设施等物资采取公开竞拍的方式进行出售,特请符合本次竞拍要求的竞标人根据公告要求参加本次竞拍。
一、竞 拍 物:
详见《设备设施评估明细表》。
二、存放地点:
泸州市江阳区张坝桂圆林公园桂水山庄。
三、报名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或社会自然人(禁止具有关联关系企业、社会自然人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竞标活动,一经发现,取消竞买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扣除保证金)。
四、报名截止时间:
2022年3月18日至3月23日17:20分止
五、竞标地点:
张坝桂圆林公园西门游客中心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
2022年3月25日上午9:00-10:00
七、竞标人须知
(一)有关竞价保证金的规定:
参加此次竞价的参选者需缴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1、竞价保证金的退还办法:
(1)未中标的,竞价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7日内退还。
(2)中标成功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完全履行合同且双方均无异议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
2、发生以下情况竞价保证金将不再退还:
(1)中标后,中标人放弃中标权的;
(2)中标人未及时缴纳中标款的,亦视为放弃中标权;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情况。
3、竞标人在办理缴纳竞价保证金等相关登记手续之前,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1)招标人均以标的物的现状进行招标,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和品牌(商标)真伪责任,竞标人应自行组织对标的物进行查看。竞标人一旦进入开标现场,即视为已全面了解本《物资竞价公告》和标的物的具体情况,完全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并自愿承担责任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2)如竞标人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表示认同本物资竞价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3)竞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次标的物的《物资买卖合同》文本,并接受该合同条款。
(4)竞标人应承担竞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竞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标的物处理规则
1、本次标的物为一次性处理。
2、竞标人在递交竞标文件之前必须到现场进行标的物确认,并不应存有异议。
3、招标人对标的物质量状况等不作任何承诺,由竞标人自行查看判断,竞标人在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货或补偿。
(三)合同签订、缴纳中标款、标的物清理期限
1、中标人应于中标当日确定合同内容,并于开标后3日内签署完成《物资买卖合同》。
2、中标人在《物资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交齐全部中标款,否则视同自动放弃购买权,招标方有权扣留中标人全部竞价(履约)保证金,且有权对标的物另行处理。
3、双方签订《物资买卖合同》后, 15个日历日内将标的物运出我园区区域,中标人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清全部物资的,每逾期一天向我方支付500元保管费用。
4、中标人提货时须严格遵守景区各项规定(及疫情期间防疫规定),自备运输工具并承担运输费用,自行负责装车,自备切割、搬运、装卸、运输等工具,要求施工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操作证件,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必须在现场设专人协同并进行安全监护,在拆卸、装车、运输等过程中要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与经济损失,与招标人无关。
5、中标人在景区装车、运输过程中须保持环境整洁,不得随意丢弃建筑垃圾,不得损坏花草树木,不得损坏建筑物或其它附属设施,若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八、竞价成交原则
1、此次竞拍起始价采用密封报价法,竞拍起始价不低于人民币69461.29元,竞标人报价若低于竞拍起始价则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2、如本次公开挂牌期间只征集到一家竞标人,按不低于竞拍起始价的原则,在确定其报价符合要求后,以其有效的最高报价为成交价,确定其为该标的物中标人。
3、如本次公开挂牌期间征集到2家(含)及以上竞标人,则采取现场叫价方式竞标,以最终报价超过竞拍起始价最高者为该标的物中标人。
4、竞标人必须对自己的报价及其结果负责,报价一经做出,不得撤回。
5、招标方组织成立招标评审小组,含管理层、办公室、财务、质检监察、采购等人员参与,由评审小组组织开标并确认中标结果,签署中标通知书。
九、投标文件的组成(正本1份)
详见附件:参选资料
十、其他:
该标的物详情均以现场实物为准,各竞标单位可自行到现场查看物资情况。
查看时间:2022年3月18日--2022年3月23日
查看地点:泸州市江阳区张坝桂圆林公园桂水山庄内
联 系 人:肖先生 18228957703
附件:设施设备评估明细表
泸州市江阳区桂水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8日